为统一课题申报工作标准,规范申报流程,集中回应全体申报人员共性咨询问题,现将课题申报相关高频疑问统一答疑说明如下。
一、青苗专项课题申请人资格认定
全日制高校在校研究生,剩余在校学制时长不少于一年,均可申报青苗课题。申报课题须配备高校在职在岗讲师担任指导教师,且指导教师必须列入课题成员名单。
补充说明:申报基础条件中明确,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报人,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期刊或SSCI、A&HCI、SCI收录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,本条要求仅针对高校在岗申报教师执行。
二、课题推荐人填报相关要求
课题申报书中,推荐人一项不作强制填报要求。青苗课题的指导教师也可作为课题申报推荐人。
三、年度个人申报及参与项目名额
严格按照申报管理第二条规范执行:同一年度内,项目负责人仅可牵头申报1项课题;以课题组成员身份参与其他各类课题申报,不得超过1项;累计参与课题申报总量,不得超过2项。
在岗教师申报人,年度内可牵头负责1项课题,亦可作为成员参与其他课题,或担任学生青苗专项课题指导教师。
在校研究生申报人,年度内仅可牵头申报1项青苗专项课题,可依规以成员身份参与其他常规课题申报。
四、课题申报材料用印、装订及提交规范
1、所有课题申请书纸质版统一采用A3纸张双面打印、中缝规范装订,须同步加盖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及校级单位公章。以2003网站太阳集团师生为例,须加盖学校科研院公章与太阳集团tyc4633校级公章,不可仅使用二级学院公章,否则材料审核不予通过。
2、考虑到多部门盖章审批流程较为繁琐,各类课题申报所需一式9份纸质材料,统一调整为提交3份完整盖章原件,其余6份可使用高清彩色复印件,同等具备申报效力。
3、电子版材料提交要求:请将全部加盖公章后的完整申请书逐页扫描生成规范电子版文件,统一归集整理后,按要求规范命名,提交至指定办公邮箱:aptccc@163.com。
后续如有补充申报说明及最新工作通知,请各位申报人及时关注官方公众号及专题网页相关公示动态。